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6-17 14:50:36 您是第0位浏览者
首届《机动车驾驶人培训与道路交通安全国际论坛》于6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水平主题演讲。
王水平副司长首先表示,这些年我国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上吸收了很多世界上的先进的理念和一些很好的做法。比如说,要按照规范的大纲来进行培训,即时培训,重视安全文明驾驶习惯、重视危险源的辨识等等。
培养安全文明的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我们国家进入到汽车社会才是刚刚开始,汽车保有量从1995年的1000万到2012年突破到一个亿,我说的是汽车,一直到去年年底我们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1.72亿辆。我们在短短20年时间里走完了发达国家近百年汽车社会发展历程。机动车驾驶从职业的技能转向了生活技能,成为了人们社会生活的一个基本技能,成为了我们的代步工具。虽然我们国家汽车保有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但是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文明理念还远远没有适应汽车社会的发展,正像主持人开场白讲的那些现象,实际上在我们身边可能会随时看见。所以,如何适应我国汽车社会的飞速发展,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培养安全文明的驾驶员,怎么样来培养这样的驾驶员,成为摆在我们今天驾驶培训行业面前的一道非常重要的课题,这也成为今天我们在座各位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一方面要保障培训的质量,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地提高服务质量,行业管理部门也始终把提升培训和服务质量作为引导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目标,特别是从去年开始,我们会同公安部下发了培训与考试改革的相关制度,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核心就是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驾驶培训的质量和服务质量。”王水平说。
首先,规范培训的提升。事实充分证明,规范的培训是保证培训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的提升对于改善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作用十分明显。应该将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质量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教练员的管理、制定教学标准、强化教学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教练员的教学行为。每一个驾校的校长都应该成为成人教育的专家,健全机动车驾驶机构的考核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的信息披露制度,允许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机构进行学习,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提升自身实力,确保培训质量。
其次是服务质量的提升。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行业的监管,按照国务院的指令,对驾校就是先照后证,凡是符合开业条件的,我们都不加以限制,取消各种行政壁垒。
另外,保障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自主经营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要按照市场需求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培训,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增减和调整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结业考试,发放结业证书。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的调节价格,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自主确定合理的市场价格,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或者互联网等渠道方面公开费用和标准,定期公开驾培市场的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地进入驾驶员培训市场。
另一方面,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充分保证学员学车的自主选择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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